大家好,我是宋继维。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提名商业移民项目里,都对房地产相关的商业行为有一些限制。在这些政策文件或者申请指南里,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两个词:rental 和 leasing。虽然它们都可以翻译成“租”,但其实在商业和法律上,这两个词还是有不少区别的。而且在移民政策里,这两个词也不是随便换着用的,所以今天我就跟大家详细说说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
1. Rental(通常指短期租赁),Rental说白了就是短租,把房子、商铺等以“短期”的方式租出去,一般按天、按周、按月都可以,租期很灵活,想续租就续租,想结束也可以马上结束。
举几个例子:把公寓按月租给住户;做 Airbnb 这类短租;把商铺按月出租给个体商户。
这类租赁的几个特点:合同通常比较简单;租期短,灵活性高;不太涉及复杂的法律责任或义务;更像是“短期租房”或“临时用一用”。
2. Leasing(通常指长期或商业性租赁),Leasing一般是指比较长期、结构更复杂的租约。常见于商业用途,比如办公室、商场、工业用地等。
举几个例子:
• 和一家公司签一个 3 年的办公室租约;
• 商场和入驻的商户签长期 lease;
• 工业园区里的土地使用协议(lease)。
这种租赁的特点是:
• 合同条款复杂,租期通常 1 年以上;
• 双方的责任更明确,比如维修谁负责、租金怎么涨等;
• 更多用于商业场景;
• 在法律上比 rental 更严谨、稳定。
在 NS 省的移民政策里,其实这两种业务都被明确排除了,也就是说是不符合移民资格的。因为政府担心申请人只是靠短期的房地产买卖或者租赁,仅仅依靠差价来获利,并没有真正的去经营生意。比如:做 rental,可能就是把房子挂到平台上,收租金了事,没有雇人、也没有太多日常管理;做 leasing,签了长租协议之后,坐等收租,也基本不参与经营活动。这类模式就属于“被动收入”,不符合商业移民所要求的“亲自参与经营”的标准。
所以总结一下,rental和leasing虽然都叫“租”,但一个偏短期灵活,一个偏长期、商业化。在加拿大移民政策中,两种都不被接受,就是因为它们本质上都不是积极运营型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