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最近网上吵得挺厉害的,有人说在NS省(Nova Scotia)买房子,装修一下或者升级之后再卖,就能拿到移民身份。这是真的假的?我这不也“犯病”了,拿出刨根问底的劲儿,专门给大家做三期视频,给大家好好讲讲。我首先翻了一下NS省企业主移民的官方申请手册,在第8页上写得很清楚:这个项目不接受从事物业出租、投资或租赁的申请人。但我今天还是想跟大家稍微展开聊一聊这个事儿。
首先先搞清楚两个词:rental 和 leasing 到底有啥区别?rental 一般是短期、非正式的租赁;而leasing 通常是一年以上、比较正式的那种租赁。为了让大家更清楚这类业务都包括啥,我详细分一下类:
1. 房地产租赁(Property Rental)
• 住宅租赁:买房、买公寓、买townhouse,然后租给别人住。
• 商业租赁:比如租写字楼、店面、仓库、工厂这些。
• 短租、度假屋:比如把房子挂在短租平台上,专门租给游客或短期住客的,这种也算租赁类。
2. 房地产投资(Property Investment)
• 买了长期持有:买了房产,靠房价涨或收租金赚钱。
• 开发后出租或出售:自己开发项目,比如住宅区或商业大楼,然后租出去或者卖掉。
• 买来整修后转卖:买便宜的房子,翻新一下再卖掉。虽然看着是靠卖房赚钱,但如果你的主要收入还是靠差价收益,这种也会被当成是房地产投资。
3. 房地产租赁业务(Leasing)
• 整租再分租:比如你签个长期租约拿到一个大房子,然后再分租出去赚差价。
• 资产或设备租赁:有时候也包括和房产相关的设备租赁。如果你的商业模式核心是靠“租”,也会归到这个类别。
4. 其他相关业务,比如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托基金、集合投资这些业务,也基本上很难拿到移民提名。我这方面就不展开讲了。
总结一下:只要你的公司核心业务是围绕买房、持有、出租、靠房子升值或收租金来赚钱,不管是住宅、商用、工业,还是其他什么场景,基本都会被归类为“房地产投资或租赁”。所以在申请NS省的企业主移民时,这类业务一般都不符合要求,这就是某中介重点宣传的第二个方面,即购买房地产升级或者重建之后出售来获利。因为这类商业模式不太符合移民局希望看到的“积极经营”“创新”或者“推动经济发展”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