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前几天接了一个付费咨询,客户的情况是这样的:她在2024年3月拿着多次往返的旅行签证入境加拿大,待了5个多月后申请了旅行签证延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Visitor Record。结果,签证官果断给她拒了!拒签信上还特意留了一句:“请你尽快离开加拿大。”
客户一看就慌了,赶紧来问我:“这是驱逐令吗?我是不是马上得打包走人?”我告诉她:“放心,暂时不是驱逐令,而是 自愿离境令。” 也就是说,移民局希望你 自己乖乖走,还没到要强制你走的地步。
不过呢,还有一个补救办法。如果拒签的理由不太合理,而且你有充分的理由继续留在加拿大,你可以申请恢复临时居民身份(Restoration of Status)。当然,这个有前提:你必须在 签证过期后的3个月内申请。要是超过了这三个月的窗口期,那就别犹豫了,赶紧买机票回国吧!所以啊,大家在加拿大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身份状态,别等到事情搞砸了才慌张找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