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有些人因为长期在国外,没住够730天,被边境局质疑身份。很多人以为,这种情况只能认栽,其实完全不是。
我在实际办案中,通常会从多个角度为客户辩护,不是只讲一个理由。下面这几类理由,是我经常用到的:
第一类,是人道和同情理由。比如客户在国外照顾重病父母、亲人去世、自己生病、疫情导致行程受阻,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合理解释。只要证据充分,是有说服力的。
第二类,是客户与加拿大之间的联系。像家人还住在加拿大、有房产、有报税记录、曾经在加拿大工作或读书,都可以说明他从来没想过真正放弃身份。
第三类,我会强调客户回加拿大的意愿明确。他不是不回来,而是因为客观原因耽误了。我会递交他曾经订的机票、找工作的邮件、回加计划等等。
如果客户有孩子在加拿大,那我也一定会强调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加拿大法律要求这点必须考虑,尤其是孩子在这里上学、成长,一旦家长身份被取消,对孩子伤害会非常大。最后,我还会补充:客户并不是故意违反移民法,而是不了解居住要求,或者是第一次犯错,这可以体现他的诚信和改正意愿。
这些理由可以叠加使用,不是只能选一个。我的任务,就是帮客户把每一个理由都讲得有理有据,有情有法。很多案件,最后都成功保住了身份。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欢迎联系我,我可以为你分析案情,帮你争取留下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