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最近有位老乡问我一个特别典型的问题:她先生十年前办过加拿大的旅行签证,本来可以来加拿大探亲旅游。后来又申请到了移民身份,成了永久居民。可惜,这些年他们几乎没在加拿大居住,到2024年12月枫叶卡就要到期了,续卡也没可能。于是打算主动注销永久居民身份,就问我:那原来的旅行签证是不是还能用?
坦白讲,这种情况确实少见,我在移民部网站上也没找到明确的官方说明。但根据移民法的逻辑,我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一旦一个人取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的临时居民签证,比如旅行签证,原则上就失效了。因为身份之间是不能叠加的。永久居民和持有访问签证的临时居民,是完全不同的类别。
所以,如果现在主动放弃永久居民身份,想以后以访客身份再次入境加拿大,就不能直接拿出十年前的那个签证。那张签证虽然纸面上还没过期,但实际上早在你成为永久居民的那一刻,就等同于失效了。
那么该怎么办呢?答案很简单:还是要重新申请新的旅行签证。只有这样,加拿大边境才会认可你的身份和入境资格。换句话说,注销PR之后,不会自动恢复你过去的访客签证效力,而是要重新走一次流程。
从这个案例也能提醒大家:加拿大的身份体系是很清晰的,每个人只能在同一时间持有一种主要身份。如果是永久居民,就不能再依赖以前的旅行签证;如果主动放弃PR,就要重新申请临时签证。这也体现了移民制度的严谨性。
所以,这位老乡的先生,注销PR之后,要想来加拿大探亲旅游,就必须重新申请一个新的旅行签证。这不仅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为了避免入境时被边境官员拒绝带来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