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前一段时间一个先生在我这里咨询,他有一个非婚生的孩子,能不能随着他和他现任的太太,以及现在的婚生子女一起移民到加拿大?答案是,可以的。关键不在于孩子是不是婚生,而在于他是不是加拿大移民局定义下的受抚养子女。
受抚养子女有两种情况。第一,未满22岁,并且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伴侣;第二,就是22岁及以上,但在22岁生日之前就因为身体或精神问题一直依赖父母的经济支持,并且现在仍然依赖。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作为受抚养子女一起申请。
举几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例子一:李四在国内时未婚生下一个儿子。后来她通过技术移民来到加拿大,她在材料里如实申报了这个孩子,提供了出生证和亲子公证,最后母子俩顺利一起移民。
例子二:张三早年以商业移民的方式成功移民加拿大,当时没有申报他在国内的非婚生女儿。几年后,他想担保这个女儿来加拿大,这样的情况下,张三就不能担保他的非婚生女儿,因为法规规定没申报的家属不能再担保。
例子三:张女士是一名单亲妈妈,孩子的父亲不在身边。她在申请移民的时候,移民局要求她提供监护权证明。她补交了法院判决书,证明自己有单独监护权,结果孩子也顺利一起移民。
这些例子说明,加拿大移民局更关注的是孩子的实际抚养情况和亲子关系,而不是婚姻登记的形式。关键点有三个:第一,孩子要符合受抚养子女的年龄或依赖标准;第二,亲子关系要有法律证明,比如出生证、公证、或者必要时DNA鉴定;第三,在申请时一定要如实申报,避免留下记录。所以,非婚生子女完全可以随父母一起移民,婚生与否不是障碍。只要孩子符合条件,材料准备齐全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