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留学讲座第29集:简单介绍一下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下属四个科室的工作职责。
大家好,我是宋继维,上一集视频,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了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大概职责。其中我说道了该委员会下属的四个科室,包括难民保护处,难民上诉处,移民处,和移民上诉处,其实这些科室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那我今天简单的来说一下这四个科室的大概工作职责。
1:难民保护处,英文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简称RPD,这个科室听取并裁决在加拿大,根据日内瓦国际公约提出的难民保护申请,并通过《移民和难民保护法》予以实施。在抵达加拿大任何一个口岸的时候,和加拿大边境局的官员交谈,并递交难民申请。当然,也可以在入境之后,把难民申请递交到加拿大移民部的办公室。无论递交到哪个部门,只要符合难民的申请要求,申请都会被转交给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难民保护处进行处理。
2:难民上诉处,英文Refugee Appeal Division,简称RAD,这个部门很容易理解,那就是难民申请不成功,就可以在这个部门进行上诉。难民上诉处也可以确认或更改难民保护处的决定。它还可能决定将案件发回,让难民保护处再次审理,并且对难民保护处发出其认为合适的指示。
3:移民处,英文Immigration Division,简称ID,这个部门是应加拿大边境局CBSA或加拿大移民部IRCC的要求,为哪些不能被加拿大接纳或驱逐的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举行接纳听证会。这个移民处还对被CBSA拘留的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进行拘留审查,并且审查拘留的原因。
4:移民上诉处,英文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 简称IAD,这个部门专门审理与移民相关事宜的上诉。包括加拿大移民部拒签家庭团聚移民的上诉;针对永久居民、受保护人和永久居民签证持有人提出的遣返令上诉;加拿大境外的移民官发现未履行其居住义务的永久居民提出的上诉;公共安全部部长对移民处做出某人不被接纳的决定的上诉。
我今天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这4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实际上每个部门都有一整套的运行规则,他们相互制约,而且相互独立,这样给与申请人最大的人权,只不过其程序更加复杂。
如果大家有相关的疑问,可以找我咨询。谢谢,我们下期视频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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