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今天我们来聊一个比较冷门的担保类别,叫做“Other Relative”,也就是担保其他亲属。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公民,也可以担保一个并不是直系的亲属来加拿大。
那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第一,你和这个亲属必须是血缘或者合法收养关系。第二,更关键的一点是,你不能有任何其他可以担保的直系亲属。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如果你有配偶、同居伴侣、事实伴侣、子女、父母、祖父母,或者失去父母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孙子女,这些人如果有人还在世,你就不能用这个类别担保“其他亲属”。
换句话说,这个政策只适用于那些在加拿大已经没有直系亲属可担保的人。举个例子,如果你是单身,没有孩子,父母和祖父母都已去世,也没有兄弟姐妹或侄子侄女是孤儿的情况,那么你就可能用这个类别担保一个血亲,比如表妹、表弟。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你在加拿大已经有亲属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那么你也不能用这个类别担保。因为移民局的逻辑是:你已经在加拿大有直系或旁系的家庭关系,不符合“孤身一人”的前提。
此外,如果你要担保的亲属本身有配偶或子女,他们也必须在同一份申请里被包含进去,一起审理。
总结一下:Other Relative 担保是一个非常严格、范围很小的类别,核心条件就是担保人自己没有任何其他亲属可以担保,也没有近亲在加拿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可能担保一个血缘或收养关系的亲属,不论年龄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