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今天我们来聊一种相对少见的担保类别,那就是担保失去父母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或孙子女。
首先,这类担保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和你是血缘或合法收养关系;二,未满18岁;三,申请人父母双方都已经去世;四,必须是单身。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就不能走这一类别。
那哪些情况不能担保呢?比如说,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还在世;或者父母下落不明但没有死亡证明;父母遗弃了孩子但实际上还活着;父母在世只是由别人照顾;又或者父母在监狱或被羁押,这些情况都不符合“父母均去世”的要求,因此不能担保。
担保人这边的要求同样不能忽视。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年满18岁,要签署承诺书,在担保期内负责亲属的基本生活,避免他们依赖政府救助。通常没有固定收入门槛,但如果孩子自己带着子女,就要额外证明经济能力。
在材料准备方面,要特别注意证据链的完整。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明、孩子的未婚声明,以及相关的护照、照片、学习和生活安排。如果孩子原本有其他监护人,还要准备合法监护文件和出境许可。
我举几个我实际上处理的案件帮助大家来理解。第一个,外甥女14岁,父母均已去世,有出生证和两份死亡证明,未婚,由加拿大的舅舅来负责监护和生活安排,这种情况就可以担保移民加拿大。第二个,侄子父亲在服刑但仍在世,这就不符合“父母双亡”的要求。或者,侄子父母多年失联,但没有死亡证明,也不能担保。
这类担保案件对证据链和条件把控要求很高,也必须持续满足要求。如果孩子在审理期间结婚,被担保的资格会立刻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