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在加拿大的家庭团聚移民里,父母是可以担保子女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符合条件。移民局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叫做受抚养子女。
那什么样的孩子才算受抚养子女呢?有两个大的条件。
第一,这个孩子必须是你亲生的或者收养的子女,也可以是你配偶或者伴侣的亲生或收养子女。
第二,要符合年龄和依赖标准:
• 如果未满22岁,并且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伴侣,就属于受抚养子女。
• 如果已经22岁或者更大了,还能算受抚养子女吗?可以,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在22岁生日之前就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原因,一直依赖父母经济支持,并且现在依然离不开父母的支持。
我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李四女士在国内有一个18岁的女儿,没结婚,也没有伴侣。李四移民加拿大后,可以担保女儿过来。这就是典型的未满22岁,未婚的情况。
第二个例子:张三先生的儿子已经24岁了,从小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独立工作,一直由父母供养。虽然超过了22岁,但因为长期依赖父母,而且依赖情况在22岁之前就已经存在,所以这个儿子依然符合受抚养子女的定义,可以被担保来加拿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除了年龄这一项可以跨越之外,其他要求必须一直保持到移民局审理结束。如果孩子在审理期间结婚了,那就不再符合受抚养子女的资格。
所以,担保子女的核心不是看是不是婚生,也不是单纯看年龄,而是看孩子是不是依然属于父母的抚养范围。只要是真正的受抚养子女,就有机会通过家庭团聚来加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