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今天我们来聊聊加拿大BC省企业家项目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硬性要求——雇佣员工。简单来说,不是你投入了资金就可以了,你还必须实际在当地创造工作岗位,为社区带来就业机会。根据官方要求,当你拿到工签、正式抵达BC省之后,必须在420天,也就是大概14个月之内,至少为一位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供一个新的、稳定的全职工作机会。
那什么才算“全职”?官方的定义是每周至少工作30小时,一年累计至少1560小时。这个岗位必须是长期且稳定的,不能是短期的、兼职的、或者季节性工作的。如果你请的是高技能岗位,比如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还可以在项目打分时获得加分,但前提是你要能说明这个岗位对企业的成长确实有作用。
还有几种情况是明确不能算合格员工的,比如:外包承包商(freelancer)、公司股份超过10%的股东,以及不在营业场所工作的远程办公人员。很多人容易忽视的一点是,如果你是通过收购一家已有企业来参与这个项目,那原有的员工是不能随便裁掉的。你需要继续支付他们符合BC省标准的工资待遇。如果没有合理理由就解雇员工,后期提交材料时很可能被认为不符合条件。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审核节点:在你进入最终提名前,必须提交材料来证明你已经连续雇用了至少一个全职员工,并且持续了6个月以上。这是考察你是否认真履行了商业计划的关键一步。如果这点做不到,即便其他条件都满足,也有可能被卡在这一步。我是宋继维,关注我,带你避开身份转换过程中每一个细节误区,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