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无法安全返回自己的国家或长期的居住地,可以根据加拿大的保护制度申请难民保护(Refugee Protection)。
加拿大的保护制度主要针对两类情况:一类是符合《难民公约》定义的 Convention Refugee;另一类是属于加拿大法律规定的 Person in Need of Protection。例如,申请人可能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特定社会群体身份而担心遭受迫害,也可能因为返回原居住国而面临酷刑、生命危险或残忍及异常的待遇或处罚。
难民保护申请不是普通的移民申请,也不是为了延长在加拿大的合法停留期限。申请人需要通过完整的事实陈述、个人经历、相关证据以及国家情况材料,证明自己为什么不能安全返回原来的国家或地区。
因此,一个成功的保护申请,不只是填写表格,更重要的是建立一条真实、完整、前后一致并能够得到证据支持的案件事实线索。
加拿大难民保护程序的4个主要步骤。第一步:评估资格并提出保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抵达加拿大时,在机场、陆地边境或海港等入境口岸提出保护申请;已经进入加拿大的人,也可以通过加拿大移民部的网站提出在线申请。IRCC或CBSA会首先对申请人的身份、入境情况及申请资格进行处理,并决定案件是否可以转交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的难民保护处(RPD)。 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是:
部分申请可能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而无法进入RPD程序,因此在提交之前进行资格评估非常重要。 第二步:准备BOC(Basis of Claim)。如果案件进入保护程序,Basis of Claim(BOC)是整个案件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BOC需要说明申请人是谁、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国家、发生过什么事情、为什么害怕返回、谁可能对申请人造成伤害,以及为什么申请人无法获得本国政府的有效保护等。 BOC不是简单的个人经历介绍,而是后续RPD审理的重要基础。申请人的个人陈述、听证回答和后续提交的证据,都应当与BOC保持真实、一致和合理的关系。 如果申请人在入境口岸提出保护申请,目前通常需要按照RPD规定的期限提交BOC;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内提出申请,则通过IRCC Portal完成相应的申请及文件提交。不同类型案件的期限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应以申请人收到的官方文件和当前IRB/IRCC要求为准。 第三步:准备证据和RPD听证。保护申请不仅需要讲述个人经历,还需要尽可能提供能够支持案件的证据。 证据可以包括:
IRB明确要求申请人负责收集并向RPD提交支持其保护申请的文件。与此同时,申请人需要准备RPD听证。听证中可能涉及:个人身份和家庭情况、入境加拿大的经过、过去发生的事件、为什么害怕返回、证据真实性、可信度、国家保护、国内替代居住地以及其他与保护资格有关的问题。 听证并不是简单地再次朗读BOC。申请人需要能够理解自己的案件,并能够准确回答RPD成员的问题。 第四步:RPD决定及后续法律程序,RPD审理完成后,会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保护。如果RPD接受申请,申请人可以获得受保护人士(Protected Person)身份,并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处理永久居民等后续事项。 如果RPD拒绝申请,也不代表所有法律途径立即结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能可以向难民上诉处(RAD)提出上诉;部分案件还可能涉及联邦法院司法复核。但是,并非所有RPD拒绝决定都可以向RAD上诉。因此,收到RPD决定后,应立即检查决定类型、上诉资格和相关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