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推出新规定,2014年1月1日开始,各类移民申请的随行子女(dependent children)须未满19岁,较目前22岁以下更为严荷,且取消在学成年子女可随行规定,唯一例外是身心残障者,预估每年有超过7000人因而丧失移民机会。
移民部强调,新规定有助提升审理效率,且抵埠年龄愈小,愈容易融入本地社会。
联邦移民部推出新规定,对家中有19岁以上子女并有意申请移民者的冲击相当大,对于已送件者,移民部将公布「过渡准则」。
根据现行移民法规,子女年龄只要在22岁以下、未婚,均可以随行子女身分与父母一起送件申请,就算年龄在22岁以上,只要仍为全日制学生,亦可合并申请。
资料显示,2012年以随行子女身分申请移民者有6万4757人年龄在19岁以下,约占总数的90%,19岁以上者有7237人。
移民部强调,移民抵埠时的年龄愈小,他们的教育经验与本地出生者就愈相似,也愈容易学得官方语言,更适应加拿大的文化与社会。同时年龄决定移民在何地受教育,由于海外学经历认证困难,证据显示在加国受教育的回报高出很多,因此年龄可说是移民经济贡献度的重要关键。
此外,审理有成年子女随行得桉件旷日费时,由于造假频传,光是查核他们是否真的在学校注册并按时上课,就耗去不少人力,限定未成年子女方可随行,有助于提升审理效率。